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总 则
1.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学校 “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
2.推免工作要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虛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文波 段小平
副组长:朱 杰(纪检委员) 刘颂阳 阎 石 马志新
成 员(以姓氏笔画排序):
王 琳 王兆滨 王剑炘 司婷婷 刘 莉
刘振宇 安红心 李 康 李 颖 杨民强
何安平 张桂东 陆福相 陈美臻 周庆国
赵庆林 赵志立 闻晨阳 姚志军 袁 磊
程 琳 鄢 啸 路永钢 燕 昊
三、推免计划分配
普通计划名额的分配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人工智能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方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理论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基础理论班分别下拨。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等名额面向全院选拔;国优计划名额面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选拔,若专业内未完成该名额推免计划则面向全院其他专业选拔。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分配表
专业 |
名额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5 |
通信工程 |
8 |
人工智能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方向) |
16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信息安全 |
4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基础理论班)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理论班) |
6 |
重大项目和萃英学者等 |
1 |
国防科工招生计划 |
9 |
国优计划 |
1 |
本研贯通 |
15 |
合计 |
92 |
四、学生申请资格
纳入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业、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6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含“研究生支教团”“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前述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学生第一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测评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3.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4.“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推免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本细则第七条专项计划。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五、考核内容
坚持科学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学业考查。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相关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指标,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具体评价内容详见附件1,学科竞赛分级列表详见附件2。
六、推免工作程序
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权重之和为1,其中学业成绩在总成绩的权重为85%,综合评价指标的权重为15%。总成绩得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学业成绩(百分制)*85%+综合评价得分(百分制)*15%。
推免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学院制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评分标准,按照评价指标分类模块成立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科研评议小组,分别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其中学生学术类成果评分标准可参考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每个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指标应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审核评议小组,通过答辩考核等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按照学院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学院根据各审核评议小组的评分情况,汇总计算学生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生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然后,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以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为该生授过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等。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学科特长资格进行认定(可参考学校学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学号、姓名、专业、学术成果或学科竞赛获奖类型,并注明是否同意以学术专长申请推免。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由本人现场签字,学院妥善存档。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照学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专项名额等专项计划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推免工作文件及本细则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学生在申请推免报名时需特别注意的事项:普通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等专项计划可以兼报。普通计划和“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两个专项计划不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学院在公示拟推免名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定数量或比例的递补名单。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学院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专项计划
国防科技大学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攻读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需求:
招生学院 |
补偿计划个数 |
备注 |
计算机学院 |
5 |
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个,请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原则:1.已申请攻读参军入伍硕士研究生优先;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3.已参加计算机学院夏令营,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者优先;4.以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发明专利者优先;5.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者优先。 |
电子科学学院 |
1 |
本科专业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个。 |
前沿交叉学科学院 |
1 |
本科专业为人工智能1个。 |
系统工程学院 |
2 |
本科专业为人工智能1个、信息安全1个,获得国防科技大学2023年系统工程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的优先。 |
备注: 1.该专项计划适用于符合我校推免条件、未能取得我校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该专项计划按照国防科技大学优先确认原则优先确认,条件相同者按国防科技大学夏令营排名依次推荐。 3.若某一专业出现空缺,优先按专业大类在符合国防科技大学补偿计划条件的学生中按条件推荐。 |
八、推免工作要求
学院根据学校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计划分配方案,包括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计划分配原则、入围学生的确定原则、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总成绩得分计算公式、拟推免学生的确定规则、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学院要细化并明确有关要求,充分考虑推免条件的合理性,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中进行公布。学院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院党委汇报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学院纪检委员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面向学生召开推免工作动员部署会,向学生宣讲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计划分配方案等相关政策办法,并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既定的政策办法开展推免工作。
学院应及时处理推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学校要求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推免工作。对拟推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学号、姓名、专业、总成绩及排名等关键信息。
学院在推免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有关要求和办法执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在推免过程中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学院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回避并报备,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申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申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推免工作在学院纪检小组监督下进行。学生对推免政策或推免工作相关环节有异议时,学院应尽快给予答复,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 0931-5292779或发邮件至zhuj@lzu.edu.cn。学生也可以致电教务处(8912031)、学校纪检监察机构(8912159),或发邮件至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进行反映或申诉。
推免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及时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汇总造册并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完成网上注册工作。
九、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学院依学校相关办法完善有关工作机制。本细则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2024年推免工作结束后自动废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