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学院本科生理性选择专业,充分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促进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院本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级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1级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年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陈文波 任丰原
副组长:马志新 朱 杰
成 员:程 琳 陆福相 袁 磊 刘 莉 燕 昊 张桂东 赵志立 杨民强 刘振宇 王 琳 曲倩倩 孙喜成 董 婷 杨 皓 鄢 啸
二、专业分流对象及时间
(一)专业分流对象:2021级计算机类(145人)、2021级电子信息类(149人)。
(二)专业分流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10日。
(三)专业设置:
计算机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信息大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人工智能。
(四)专业分流按大类进行。
三、专业分流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采用学生选择和学院调整相结合的方式。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各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各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各专业报名人数低于15人的,该专业当年度不再开设。
(三)采用学生填报志愿的方式,按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对学生成绩进行各大类总体排名(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依据排名由高至低选择不超过人数上限的学生进入相关专业;超过第一志愿专业人数上限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第二、三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分流;在各专业第一志愿学生选择人数未满的情况下结合该专业实际空额,根据成绩排名进行选拔;其他情况下,将由学院按照学科发展的需要和各专业人数的实际分布情况以及学生的志愿情况进行调配。
(四)成绩计算方法
1、按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对学生成绩进行各大类总体排名(包括必修课和限选课)。
2、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者优先录取。
注:以上所说成绩均指原始成绩,重修成绩不作为评判标准。
专业分流的程序及组织安排
(一)公布专业分流办法,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告知全体学生。
(二)召开专业分流宣讲会,介绍专业分流办法。
(1)召开全年级学生大会,向学生详细介绍专业分流办法,接受学生咨询,下发专业分流审批表。
(2)学院组织各系主任、相关专业任课教师向学生进行专业推介,学生也可单独向相关教师咨询。
(三)各班上交专业分流审批表。
(四)学院公布各专业学生选择名单。
(五)学院根据各专业空额情况,结合学生志愿进行二次分流。
(六)学院汇总剩余学生名单,根据学院学科发展需要和各专业招收学生的情况进行调配。
(七)上报学校教务处核准并备案。
如下图所示:
五、其他事宜
(一)学院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平等选择的机会。
(二)学生对专业分流过程中若有疑问和质疑,可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工组反映。学院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向学生及时通报说明相关情况。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20日